关于印发《后勤保障处信息发布及信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3-07-08点击:

 

中地大(汉)保障字〔2013〕07号

 

永利yl8886官方网站(武汉)后勤保障处

关于印发《后勤保障处信息发布及信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后勤保障处下属各单位:

经处办公会研究,现将《后勤保障处信息发布及信息员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 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后勤保障处信息发布及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处信息宣传工作,为处领导和各单位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促进后勤保障处内部管理和相互沟通,全面掌握后勤保障处各单位改革与发展情况,准确了解各单位工作动态,同时,为进一步树立后勤保障处良好的外部形象,扩大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保障处所有信息工作相关人员。

第三条  在主管处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运行管理科负责处所有信息员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需明确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本单位的信息工作,并对本单位信息宣传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各单位设1名信息员,报运行管理科备案,从事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宣传报道工作。信息员发生变动,应在两周内确定继任人并上报。

第二章  信息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信息员应当具备的素质

(一)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

(二)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信息敏感性。

(三)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工作主动积极。

第七条  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收集信息、编写信息和及时发布信息。

(二)利用网上平台、《地大后勤》或其他方式多方位展示本单位的风采,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及时、全面。

(三)主动与处信息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反馈群众对后勤信息工作意见,参与网站建设工作与《地大后勤》的编辑工作,为后勤保障处信息宣传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对后勤保障处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应当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

第八条  信息收集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的重要情况,包括贯彻落实的思路、部署、措施、效果等。

(二)各级领导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的情况及在有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情况。

(三)后勤发展规划、重要制度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党团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各单位、部门的年度、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各单位、部门组织的重要活动;工作中所取得的新成就,提出的新思路、实行的新举措、总结的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以及遇到的新问题等。

(四)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后勤工作的建议;群众对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和意见,特别是一个时期干部、群众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重要信息。

(五)单位、团体、个人获各级别奖励的情况。

(六)其它相关信息

第九条  信息报送要求

(一)注重报送信息的质量,做到内容真实可靠,分析实事求是,文字准确精炼,概念明确,观点鲜明,论据充分,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反映的事件尊重客观事实,有明确的时间、地点、人名和相关事件经过;反映的问题或情况有一定的深度,既要带有全局性和综合型,又要透过表面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重大问题要跟踪调研和开展专题调研。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人名要准确。重大信息上报前,必须核实清楚。

(三)信息报送要及时,一般应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报送,在报送有关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时,要在事件发生12小时内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四)报送新闻通讯类信息还应达到数量要求,各单位信息员按《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数量要求报送,鼓励多投稿,鼓励向外投稿报道后勤保障处优秀做法、先进经验。

(五)信息报送时既可直接发送电子版,也可以书面材料的形式直接报送。处网站上传信息应注意格式,正文统一采用小四号宋体字,2倍行间距,段落间空一行。

第十条  信息发布程序

(一)信息员上报的信息必须经本单位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核批准。信息员向处外上报信息除必须经过本单位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核外,还须经主管处领导批准。

(二)处网站上传信息审核程序:新闻通讯类信息上传后,经处审核员审核后发布;各式文件、数据类信息经审核员审核后,由分管处领导批准后发布。

第三章  考评与稿酬

第十一条  实行信息员津贴制

(一)每单位信息员每学期可享受信息员津贴300元。

发放金额=300(1-退稿率)-延时稿件稿费×2。

(二)本单位退稿率超过30%时,取消该单位信息员本学期信息员津贴和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每学期运行管理科统计并通报一次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通知、公告、文件除外,7月初统计1月~6月报送数量,1月初统计7月~12月报送数量),每年评选一次先进信息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纳入到后勤保障处年度评优工作中,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  信息员每学期报送新闻通讯类信息低于本单位《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数量的,取消本学期信息员津贴和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十四条  信息员报送的信息情况不符实情,出现一般差错的,本学期信息员津贴扣50元/次;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本学期信息员津贴和本年度评优资格。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瞒报的取消本学期信息员津贴和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信息员报送新闻报道类信息实行稿酬制,稿酬每半年发放一次。

(一)若处网站登载,按5~8元标准发放稿酬(通知、公告、文件除外)。具体标准:600字(含)以下5元,600字~800字(含)6元,800字以上8元。

(二)若经《地大后勤》选稿刊发,按5~15元标准发放稿酬。具体标准:300字(含)以下5元,300字~500字(含)7元,500字~800字(含)10元,800字以上15元。

(三)若经学校网站或校报选稿刊发,按30元标准发放稿酬。

(四)若经校外网站转载或选稿刊发,按50元标准发放稿酬。

(五)若经社会一般刊物(报纸或杂志)选稿刊发,则按100元标准发放稿酬奖励。

(六)若经普通期刊选稿刊发,则按300元标准发放稿酬奖励;若经核心期刊选稿刊发,则按500元标准发放稿酬奖励;若经国家权威期刊选稿刊发,则按1000元标准发放稿酬奖励。版面费由个人承担。

(七)若稿件同时刊载多处,按标准高的发放稿酬。

(八)不符实情、出现差错的已登载或刊发的稿件无稿酬。

第十六条  各单位非信息员稿酬发放办法按第十五条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信息发布  信息员管理  办法

永利yl8886官方网站(武汉)后勤保障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