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后勤保障处2016年工作要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从传统后勤到现代化后勤的转型,达到与学校的同步发展,经后勤保障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五月在全处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优质服务月活动,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争做优秀干部员工”为活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后勤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后勤服务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后勤各服务窗口与广大师生之间的沟通和理解,达到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质量,改善服务形象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31日
三、活动组织机构
成立“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方案的策划、制定和落实。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蔡楚元
副组长:瞿祥华
组 员:王 伟 张志毅 成 勇 马红祥 杨 叶 龚灿芳
石剑峰 张建华 王建胜 黄发新 席志波 伍 晋
后勤保障处“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行管理科。
四、活动内容
(一)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各单位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过程中应按照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精神,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在深入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围绕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的需求,实实在在做事,认认真真理事,积极为师生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在办实事过程中增进同师生员工的感情,拉近同他们的距离,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让广大师生和员工满意。
(二)提升优质服务效益,不断优化综合保障体系。按照专业化的标准,深化员工的聘用、培训、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机制的改革,建立专业化管理服务队伍,确保各中心工作优质高效运行。
(三)充分调动基层全体党员、干部员工的积极性,扎实探索和创新服务项目。通过了解师生需求,进一步增强后勤员工的服务意识、规范意识、主动意识,不断创新丰富适合各实体的服务项目,持续开展主动服务、微笑服务和优质服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在本次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后勤保障处网站等宣传阵地,认真做好活动月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与优秀典型。
(五)“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在2015年获得“文明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保持荣誉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将检查结果列为年底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六)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和本次活动的基本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并报后勤保障处“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执行。活动方案应包括:本单位活动内容、步骤及时间安排,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活动的主题及要求进行。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文明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二个奖项,具体评选方法见附件一。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评选、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把优质服务月活动作为推动后勤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机遇。活动期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七、时间安排
5月6日前:制定方案,召开处务会议进行布置与动员。各中心结合实际制订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6日前将方案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6-31日:各单位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6月1-8日:活动总结、文明服务窗口与优质服务标兵推荐与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一:《后勤保障处2016年“优质服务月”活动评优办法》
附件二:《后勤保障处2016年度 申报表》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后勤保障处二O一六年“优质服务月”活动评优办法
为推进“优质服务月”活动顺利开展,发掘并树立后勤服务优秀典型,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现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单位
饮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接待服务中心、水电与节能管理中心、房产管理中心、劳动服务公司、运输服务中心、驾驶员培训学校、秭归产学研基地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设置“文明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二个奖项,具体参评条件及评选名额如下:
(一)文明服务窗口参评基本标准
1.安全生产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无安全生产事故,无安全隐患,确保各项生产服务安全可靠。
2.服务水平高。服务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统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注重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技能;规范服务行为、统一服务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至少有1个创新举措,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监督机制严。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工作记录完整,确保师生服务零投诉。
4.服务质量优。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科学设置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手续,减少周转环节;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获得服务对象好评。
(二)优质服务标兵参评基本标准
1.服务态度好。仪表端庄,举止大方,用语文明,热情周到;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扯皮,做到微笑服务;有带头意识和奉献精神,能起榜样作用。
2.服务技能高。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做到业务熟练、准确、快捷,高效。
3.工作纪律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和服务规范,服从领导安排;无违规,无迟到、早退、脱岗、贻误工作等现象;职业道德高尚,廉洁奉公。
4.服务质量优。安全生产意识强,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技能;工作无差错、无漏洞,成绩显著,得到师生一致好评,无投诉现象。
(三)文明服务窗口共20个评选名额,要求是面对师生服务的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标兵共10个评选名额。
三、评优程序
(一)评优报送
参评单位根据本办法各奖项的参评基本条件、本单位活动方案所制定的评选依据,在“优质服务月”活动结束后组织评选,并向后勤保障处2016年“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候选窗口或候选人,申报者或被推荐者按照相关条件认真撰写自评材料,并填写《后勤保障处2016年度 申报表》(附件二)。
(二)评优决议
后勤保障处2016年“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选,择优确定“文明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评选结果确定后公示3天生效。
四、奖励
后勤保障处对获得 “文明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的集体与个人给予奖励,其中“文明服务窗口”奖金2000元/个、“后勤服务标兵”奖金1000元/人。
附件二:
后勤保障处2016年度 申报表
申报人(窗口名称或标兵姓名) 所属中心所属部门申报类别○ 文明服务窗口 ○ 优质服务标兵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或先进事迹(可附页)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后勤保障处意见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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