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分类定额、量化管理、超额收费、缺额补贴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我校《公用房管理办法》,广泛深入院系、课部、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征求意见,结合公房使用单位反馈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教学综合楼、新校区建设等发展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依据,为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双一流”工程、学术卓越计划、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撑。
二、做好房产信息系统平台的测试运行和正式上线的准备工作。根据房产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将在2016年5月份进行测试运行,针对测试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修改完善,以求达到数据完整性、操作便捷性、管理人性化、历史可追溯、动态可监测的理想效果。争取在今年下半年正式运行。
三、继续推进历史遗留房改房两证办理工作。加强与湖北省住房保障局的沟通联系,争取早日落实房改房办证这一重要民生工程。
四、继续推进落实旧房改造工程。2016年1月24日,我校首批旧房改造工程8栋、9栋和13栋完成了竣工验收。很好地改善了楼栋住户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房产管理中心继续做好6栋、12栋、33栋和44栋房改房住户的扩建费收缴、沟通协调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所有旧房改造工程。
五、继续加强门面房的管理工作。按照《对外出租经营性用房管理办法》、《门面租赁合同》和《商户规范经营协议》等规范要求,做好门面的接收、租赁、监管、回收和租金收缴工作。严查门面转租转借、违规经营等问题。
六、继续加强住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周转房管理办法》加强全校周转房的出租、监管、回收、租金收取等工作。严查职工将周转房转租牟利。合理使用周转房维修基金,对职工新租赁的周转房进行基础性维修,确保职工正常入住。联合基建处、物业校园服务部等部门定期对全校住宅类房屋进行房屋装修巡查,对破坏性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确保职工住宅房屋结构安全。
七、做好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核算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教职工的应享福利,促进教职工生活安定,确保教学科研顺利开展。
房产管理中心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