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食服务中心:
1、 共59人未佩戴工号牌,其中东苑食堂一楼39人,二楼2人,北区食堂一楼15人,办公室3人;3个管理人员未着工装。扣6.2分。
2、东苑食堂一楼外摆放老中医广告牌,楼道柱上、外墙上张贴食堂招聘小广告。一楼操作间及楼道卫生有待加强。扣1分。
二、接待服务中心:
办公人员有6人、车队有6人未佩戴工号牌或着工装,各实体部门经理着装未统一。扣2分。
三、房产管理中心:
6名员工未佩戴工号牌,1人未着工装。
请以上相关单位根据通报情况,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于一周内将整改报告交运行管理科。
后勤保障处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