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地大党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经处领导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后勤保障处下属各级干部在工作期间离汉外出必须按规定请假。
二、各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假报备
1、各中心主任离汉外出,需向班子成员通报,报分管处领导和处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处办公室报备。
2、各中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离汉外出,需向中心主任请假,同时在本单位办公室报备。
3、请假人员离汉外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0天,中心主任离汉外出需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临时主持本单位工作。
二、处机关科室人员外出请假报备
1、机关科室正职离汉外出,需向分管处领导请假,并向处办公室报备。
2、机关科室其他人员离汉外出,需向科室正职请假,并向处办公室报备。
3、请假人员离汉外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0天,科室正职离汉外出需提前安排好本科室工作。
三、各中心副经理以上干部离汉外出需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同时在本单位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报备具体要求
1、各中心办公室需按要求定期汇总《后勤保障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学期结束前发送至14349007@qq.com 邮箱。联系人:杨叶,电话:67883777。
2、领导干部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未请假报备的,要及时补报;寒暑假、节假日期间因公离汉外出仍需请假报备。
3、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外出期间若行程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补报。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