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房屋出租出借有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学校房产资源管理,根据《永利yl8886官方网站(武汉)关于房屋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清查范围和内容
清查范围是:截至2015年3月31日,全校各二级单位正在出租出借学校房屋的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出租出借房屋的坐落、权属情况、面积、入账情况、价值、合同签署情况、承租/借用方、承租/借用时限、租金收入等内容。
二、清查工作要求
1.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房屋出租出借清理工作,并如实填报《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清查申报表》(附后;电子版可在后勤保障处网站资源下载栏下载http:/content.asp?m=7)。
2.各二级单位须提交本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自查报告,报告内容有:
(1)本单位清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确定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2)本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基本情况,应包含《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清查申报表》中涉及的主要内容。
(3)本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相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下一步工作方案及建议。
3.提交本单位正在出租出借房屋的租借合同原件一套。
4.没有出租出借房屋的单位在《申报表》填写“无”,并在自查报告中说明。
三、清查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5月9日—5月15日):各二级单位须于5月15日前将《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清查申报表》及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69991569@qq.com, 纸质版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租借合同一并交至学校房屋出租出借清查工作办公室(东区车队院内二楼房产管理中心,联系人:席志波,联系电话:67880791)。
2.现场核查阶段(5月16日—5月22日):学校房屋出租出借清查工作办公室于5月16日至5月22日,对照各单位上报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实地核查每处出租出借房屋的坐落、面积以及合同签署等情况。
3.财务核查阶段(5月23日—5月31日):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对各单位出租出借房屋合同签署和租金上缴情况进行核查。
4.整改规范阶段(6月):学校房屋出租出借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研究房屋出租出借自查和核查情况,提出整改规范方案和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房屋出租出借清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完成清查工作。
学校房屋出租出借清查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