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年度岗位聘用材料填写和报送等事项的规定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4-04-08点击: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使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对岗位聘用材料填写和报送等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填写应聘表格和报送材料规定

  根据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教职工申请高聘职务岗位或申请聘用同一职务较高级别岗位,根据岗位类别及聘用类别分别填写应聘表格,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报送人事处):

(一)应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1.高聘职务

   (1)申请高聘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填写《高聘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请表》、各类《高聘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情况一览表》;须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2)申请高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填写《高聘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申请表》;须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3)博士研究生毕业初聘中级职务、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初聘助理级职务,填写《初聘专业技术中级、助理级职务申请表》。

2.分级聘用

   (1)具有正高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应聘的岗位级别,分别填写《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用申请表》;应聘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须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2)具有副高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副高(五级、六级、七级)岗位聘用申请表》;应聘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岗位,须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3)具有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聘用申请表》;应聘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岗位,须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4)具有助理级、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助理、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

以上正高四级岗位、副高七级岗位、中级十级岗位、助理十二级岗位等基础级别申请表一般用于学校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岗位,申请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填写高聘职务申请表及相应的业务情况一览表。

  3.转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申请从教师岗位或管理岗位转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填写《转聘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二)应聘管理岗位

    1.应聘管理岗位

   (1)应聘处级以下(不含处级,下同)管理岗位(包括未聘任(任用)处级职务的各级职员),填写《管理岗位应聘表》;

   (2)任用(聘用)处级管理岗位的人员,填写《处级管理岗位任用(聘用)备案表》;聘用教师或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且任用(聘用)处级职务的人员,在教师岗位或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表格中填写任用(聘用)处级职务信息,可不填写此表格。

    2.高聘职员职级

    申请高聘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职员职级,填写《高聘职员职级申请表》。申请高聘五级、六级职员职级还须填写《高聘高级职员职级业务情况一览表》,并报送相关材料。

    3.转聘职员职级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转聘相应的职员职级,填写《转聘职员职级申请表》。转聘职员职级包括几类情况: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若未任正处及以上职务,可申请转聘五级职员;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若未任副处及以上职务,可申请转聘六级职员;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若未任副科及以上职务,可申请转聘八级职员;

  (三)管理岗位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应聘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别填写《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研究员二级岗位聘用申请表》、《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研究员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一)》(任校级副职者填写)、《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研究员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二)》(任处级正职者填写)、《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研究员四级岗位聘用申请表》;应聘研究员三级岗位(任处级正职者),须报送相关材料;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应聘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五级岗位,填写《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五级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报送相关材料;

   3.管理岗位人员应聘兼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按应聘教师岗位的要求填写表格、报送材料。

  (四)应聘工勤技能岗位

  1.应聘工勤技能岗位,填写《工勤技能岗位应聘表》;

  2.高聘工勤技能等级,填写《高聘工勤技能等级申请表》。

    3. 高聘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按学校有关文件填写表格并报送材料。

  (五)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

  1.应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按照要求分别填写相应表格,报送相关材料,填写内容和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统一规范。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组织按照职责权限组织材料审核、考评审议,并在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

    2. 表格中填报的项目经费、论文等内容,不能在申报表格二项及以上栏目中重复出现。岗位聘用表格不能随意删改。

    3. 各类应聘相关材料由二级单位负责审核原件,报送学校聘用组织的相关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复印件,各二级单位审核后需在报送材料上签署“已审核”等意见并签字盖章。

  4.若在应聘过程中填报、提供虚假、不实成果材料,二级单位和学校岗位聘用组织有权拒绝应聘申请;若已聘用,聘用结果无效,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5.各类表格均可从人事处网页“岗位设置及聘用”专题中下载。各类岗位申请表、应聘表均为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存档;《业务情况一览表》均用A3纸打印,一式两份;

  6.申请应聘各类各级岗位,提供的成果、材料均应为规定的时限内取得。规定时限外的成果及待出版物、待发表论文、待评定奖项等均属无效;

  7.报送材料主要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

   2)外语成绩或免试证明;

  (3)代表性论文(封面、目录、全文、封底,被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需附检索证明);教材著作(复印件要求含封面、扉页、内容简介、目录、编写章节字数、封底;同时可提供1-2本代表性教材著作原件);专利证书;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通过地大主页地大办公网个人服务中心业务系统中科研管理个人资料科研详情进入科研项目查询系统,按照申报岗位的要求选择时间段,查询新增项目并打印科研项目清单附后(在研非新增科研项目自行选择时间段另行打印清单附后));

  (5)教学成果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7)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应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8)管理业绩材料(高聘职员职级或应聘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岗位);

   9)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

8.教职工学历、学位的认定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在职学习取得学历、学位的认定,按照《永利yl8886官方网站(武汉)教职工在职进修学习档案归档管理暂行规定》(中地大(汉)人字[2007]14号)的规定执行。若教职工未按照规定将在职进修学习档案材料完整归档,在职获得的学历、学位暂不予认定。

二、二级单位填报表格、材料要求

   各二级单位按职责权限完成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后,汇总聘用结果,向学校聘用组织和职能部门报送相关材料(要求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公章):

   1.《申请高聘岗位情况表》;

   2.《申请岗位分级聘用情况表》;

   3.《申请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情况表》;

   4.《缓聘(未聘、拒聘、辞聘)人员情况表》,并附详细说明材料;

   5.本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的简要总结及相关问题。

 

                                             人事处

                                          201444

   

(说明:后勤保障处转载时,根据处内实际情况,对本文件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