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食药监局通报了2015年经过核查评审认定的189个“放心食堂”名单。名单将公示至2016年3月30日。“放心食堂”既然是由省食药监和省教育部门联合启动并评定,必定有其“含金量”,其创建标准及评定程序如何?您或您的孩子所在学校食堂是否进入了第一批“放心食堂”名单?接下来,省政府门户网站回应关切栏目为您答疑。
一、首批正在公示的湖北“放心食堂”名单
包括湖北警官学院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桂香园餐厅等189家食堂被确认为“放心食堂”。
二、“放心食堂”创建工作目的何在?
省食药监局:为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各地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2015年起,湖北省食药监局在全省各类大、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创建“放心食堂”。
三、“放心食堂”的申报标准是什么?
省食药监局:申报“放心食堂”的准入条件为需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量化分级为A级。
在此要求之下,还有责任管理、制度管理、设施布局、规范操作、社会监督等5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在此我们将对于考评最为关键和民众普遍关心的细则摘录出来供参考。(详情见图)
此外,“放心食堂”创建实行挂牌、摘牌动态管理,符合标准的学校可继续挂牌,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被取消资格。对复核连续2次荣获“放心食堂”称号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将对学校、餐饮服务企业及食堂负责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放心食堂”的评定程序是什么?
省食药监局:“放心食堂”创建以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两种方式相结合,采取学校申报、初审推荐、复核验收、公示表彰等程序进行。从2015年开始,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申报评定。
凡经自查符合创建标准的学校,按“属地监管”原则,自愿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提出联合推荐意见,最终由省级监管和教育部门现场审核。
链接地址:http://hb.qq.com/a/20160406/040507.ht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