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2年度湖北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3-04-12点击:

 

2013年4月,我校荣膺“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物业服务中心作为责任单位之一,代表学校接受嘉奖。

2012年,我校深入贯彻《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精神,在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物业服务中心在改善校园环境面貌、美化校园环境,以及满足广大师生员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记:2012年11月23日,由武汉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及武汉市市级各部门领导率队对我校申报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及社区资格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抽查、评估。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副校长万清祥亲自迎接,校办主任刘东杰主持并代表学校做创卫工作汇报;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此次工作汇报会议。

此次创卫工作涉及全校范围工作的各方各面:校园环境公共卫生,学校医院实施卫生及安全,教学楼、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卫生,学校二次供水,学校食堂公共环境卫生,学校学生宿舍、眷属楼卫生抽查等。学校各职能部门包括后勤保障处、校区居委会、保卫处、校医院等通力合作共同迎检;各部门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配合,为此次创卫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后勤保障处物业中心校管部、公寓部、大楼部等在此次整个创卫评估前、中、后期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