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后勤党委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与要求,以加强后勤基层党支部建设为主线,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巩固后勤运行机制优化调整成果为抓手,进一步转变作风,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后勤建设与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 全面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
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房产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房产与水电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等整改任务。
二、不断加强后勤各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
切实履行二级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以建好建强党支部为基点,以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年度自查和抽查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按照学校党委关于二级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后勤党委职责;
3.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教职工党支部“结对领航,让党旗更辉煌”工程建设、“两访两创”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争取发展党员3-4名;加强对3名预备党员的教育与引导,确保顺利转正;
5.按照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流动党员清查、建档管理和服务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党委委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
7.以能力素质为导向,不断加强党员教育培训。配合学习型、研究型后勤建设,组织3-4次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各党支部要坚持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专门学习。
8.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配合学校党委在春节和七一前夕组织好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工作。
三、落实从严管理,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以贯彻落实校党委印发的《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为契机,迎接学校对后勤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形成干部工作综合考核的长效机制;
2.根据后勤工作急需,积极争取学校党委支持,充实后勤班子成员,优化班子结构,不断提高党政领导班子驾驭后勤全局工作的能力;
3.巩固后勤运行机制优化调整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后勤各中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加强对新上岗干部的考查、教育与督导;
4.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探索建立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5.做好本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及内部各单位年度考核、评优等工作,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
6.配合学校开展中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7.做好处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信息统计、因私出国备案、外派干部管理服务等常规性工作。
四、贯彻落实社会核心价值观,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
1.依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组织生活等,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
2.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具体化系统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结合后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通过树立优秀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在全体员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营进一步营造并保持团结和谐、拼搏奉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凝练后勤文化,彰显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后勤工作功能。
3.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升后勤工作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探索对外宣传新思路,充分整合各种宣传介质和渠道,发挥各部门的主动性,从简短报道向纵深报道转变,从内部宣传向外部宣传转变,增强宣传思想工作力度广度深度。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论著学习,配合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员工法治意识,将依法治校、依法办后勤事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建设,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坚守政治规矩的自觉性。
3.认真落实并开展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后勤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与内部各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
5.根据惩防工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防体系,排查廉政风险点,不断健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6.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继续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反弹,加大对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公费出国的审批与监管。
六、统筹统战、退休、人事等工作,加强对群工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后勤二级职代会,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后勤党委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